📍113学年度高中申请复试注意事项
🔎第二阶段「复试」由各校办理,办理时间请详阅本简章「贰、分则」各校系(组)、学程 规定。未依规定期限及方式网络上传资格审查应缴资料或缴交复试费者,视同放弃參加复试资格,不得參加复试;未依规定期限及方式完成网络上传学习历程备审资料或未參加复试,而致第二阶段复试项目 中任何一项成绩为零分者,不予录取。
一、缴交第二阶段复试费(113年5月2日10:00起至113年5月8日24: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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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二阶段复试之「资格审查资料」及「学习历程备审资料」缴交,一律采电子化方式作业。(113年5月2日10:00起至113年5月8日21:00止)
(上传系统开放时间为每日8:00起至21:00止,系统于21:00准时关闭,此时正进行上传中之资料将无法完成上传,请申请生特别注意,须预留资料上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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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规定期限完成网络上传资格审查及学习历程备审资料,而致无法參加第二阶段复试或第二阶段复试项目之学习历程备审资料成绩零分者,不予录取。相关注意事项请详阅本简章第9~13页及本简章「贰、分则」各校系(组)、学程规定。
🟠有关各系(组)、学程第二阶段复试报名、缴费、网络上传资料等相关资讯,仍须详阅113学年度四技申请入学联合招生简章,请自行详阅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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