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行科技大学 招生处

:::

📌 114学年度 相健励行奖学金申请公告 📌

🔊 申请日期:即日起至9月30日17:00止

一、系发奖学金申请者

申请标准:依各系所订定之发放规则,由系上提供奖学金名单予招生处汇办。
 
二、招生管道奖学金申请者
申请标准:适用以下四种入学管道者,由招生处依录取榜单核发:1.繁星计画  2.高中申请  3.技优甄审  4.运动绩优
繁星计画续领资格学业及操行平均成绩须达80分以上(含)且无一科不及格及停修,如中断不得续领

第一、二项申请者,免填申请表,由招生处统一汇整名单办理。
 
三、成绩优异奖学金申请者
()申请标准:统测加权 500以上。
()须检附文件:奖学金申请表、统测成绩单影本
()统测加权总分计算方式:总分 =  +  +  + 专业一×2 + 专业二×2
续领资格:学业及操行平均成绩须达80分以上(含)且无一科不及格及停修,如中断不得续领
 
四、偏远地区助学金申请者
()申请标准:符合其中一项资格者即可申请:
1.内政部定义属「偏远地区」(依最新年度公告)
2.设籍桃园地区以外且就读本校土木工程系、应用空间资讯系
3.设籍花东地区且就读本校室内设计与管理系
()须检附文件:助学金申请表、身分证正反面影本114-1 课表
续领资格:每学期需参与学校服务工作40小时,且学业成绩平均需达75分以上,如中断不得续领
注意:助学金于学期末统一审核发放,若未于规定时间内完成40小时服务工作,则视为资格不符,无法领取。

 第三、四项申请者,需个人主动提出申请,并于期限内将资料缴交至招生处试务组。
 
注意事项
1.同时符合【统测加权500分以上】、【繁星计画】、【技优甄审】、【高中申请】、【运动绩优】资格者,择优申请,奖学金不可重复领取。
2.仅受理学生本人帐户,非本人帐户恕不受理,若在报到时未缴交存折,请于申请期间内至出纳组缴交建档
3.
.非土地银行帐户者,拨款将酌收手续费。
4.文件影本须清晰可辨,所有申请文件请务必于公告之截止日前缴交,逾期不受理。
5.如有异议本校保有调整及最终解释之权利
📞承办单位联络方式:招生处试务组 电话:(03)458-1196 分机 322532313235


请把握申请期限,恕不接受截止日后申请及补件,致使申请人丧失申请资格,请自行负责,逾期不受理申请
若有相关申请问题请于截止日前至招生处询问

This is an 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