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日間部新生入學獎學金】申請辦法公告
108學年度【日間部新生入學獎學金】申請辦法公告
日間部新生入學獎學金申請說明如下:
◎ 108學年度日間部新生入學獎學金申請辦法之流程圖(附件1)
一、申請期限:自108年09月02日起至108年09月30日止。
二、資料繳交處:招生處試務組(行政大樓1樓A110室)
三、各項新生入學獎學金:
(一)依招生管道請領者:
1.申請標準:以繁星計畫、高中生申請入學、技優甄審入學及運動績優獨招,此4項招生管道
入學者。
2.須檢附文件:由招生處試務組統一造冊並提供資料送至出納組統一撥款,獲獎學生僅須繳
交『匯款帳戶影本至招生處』。
序號 | 招生管道 | 獎學金 |
1 | 繁星計畫 | 每學年20,000元 |
2 | 高中申請入學 | 新生入學10,000元 |
3 | 技優甄審入學 | 新生入學10,000元 |
4 | 運動績優 | 新生入學5,000元 |
(二)依入學成績優異請領者:
1.申請標準:依統測加權總分為準。(詳如附件2之申請標準)
2.須檢附文件:統測成績單影本、身分證正反影本、匯款帳戶影本、日間部新生入學獎學金
申請表。(詳如附件3之申請表單)
序號 | 統測加權總分 | 獎學金 |
5 | 550分(含)以上 | 4年免學費 |
6 | 500分-549分 | 每學年20,000元 |
7 | 450分-499分 | 每學年10,000元 |
8 | 400分-449分 | 新生入學10,000元 |
▲繁星計畫、統測加權總分450分以上之新生,續領資格:
- 學業及操行平均成績須達80分以上(含)且無一科不及格及停修,如中斷不得續領。(最高可請領4學年)。
★請注意:未在規定期限內申請及完成資料繳交,視同自願放棄★
備註1、提供『土地銀行帳戶』以外之帳戶,撥款時會扣手續費。
備註2、請務必於規定期限內,將申請文件繳交至招生處試務組。
備註3、如有異議本校保有調整及最終解釋權之權利。
備註4、承辦單位連絡電話:03-4581196分機3231~3236。
附件:
1、108學年度日間部新生入學獎學金申請辦法之流程圖
2、108學年度日間部新生入學獎學金申請標準一覽表
3、108學年度日間部新生入學獎學金申請表